已启动Ⅳ级响应!全省85%的站点出现……
今年以来
云南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六成
为近10年同期最少
全省四成以上地区累计降水不足10毫米
大部地区偏少五成以上
据最新监测
云南省85%的站点出现气象干旱
大部地区维持中度到重度气象干旱
东部地区有特旱
全省预防林火和春耕春播形势十分严峻
已实施地面增雨作业688点次
4月1~2日
云南省气象局抓住有利天气形势
实施了空地结合的人工增雨作业
效果明显
影响区普降小雨,局部中雨
对降低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
和助力春耕春播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的
《云南省2023年3~6月
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方案》
进入3月之后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
指挥作业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
一旦出现有利天气条件
各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抓住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今年以来
云南省2架飞机实施增雨作业10架次
昆明、玉溪、保山、昭通、丽江、
普洱、临沧、西双版纳、大理、
德宏、怒江、迪庆12个州(市)
实施地面增雨作业688点次
已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预计
4月份
云南省大部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
雨季开始前
滇中及以西以北地区气象干旱仍将持续
3月23日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已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云南省气象局结合全省气象干旱发展形势
全省气象部门将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
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
森林草原火险居高不下
此外
大风已成为云南天气舞台上的“主角”
据“云南气象”微信公众号消息
4月5日午后
滇西北、滇西、滇中及滇东
局地有7~9级阵性大风
4月5日9:00~10:30
云南11地接连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大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下逗留
驾车通过桥梁、隧道口路段
要格外注意横风
可能给交通出行带来不利影响
天气干燥,大风持续
森林草原火险居高不下
预计4月4日20时~4月5日20时
丽江东部、大理东北部、楚雄、昆明、玉溪北部、曲靖中部和西南部、昭通西南部、红河中部和东部、文山北部4级丽江中部、大理北部、临沧南部、普洱中部、西双版纳中部和西部、玉溪中部和南部、曲靖北部和东南部、红河中部、文山中部3级其他地区1~2级云南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
决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
依法严厉打击
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
详情如下↓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防火期内
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森林草原防火区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封山管理。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禁止以下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一)森林草原防火区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二)未经批准并未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从事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爆破等野外用火;
(三)高火险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
(四)进出森林草原防火区不依法接受防火检查并扫码登记,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五)其他野外非法用火。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林草主管部门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野外非法用火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的,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同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惩处。
八、敦促涉嫌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省林草局举报电话:0871—65011339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110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公安厅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具体天气预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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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千万注意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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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ID:yunnancn)综合自“云南气象”微信公众号、中国天气网、人民网云南频道、云南发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编辑:翟芯冉二审:曹路遥三审:姬祥虎终审: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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